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西藏全面启动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此项工作将持续至12月31日。
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长江介绍,国家综合考虑西藏地区常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特别安排了5亿元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同时自治区财政也配套了2632万元资金,共同支持西藏的汽车报废更新、家用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以及高原炊具产品以旧换新等工作。
9月19日,西藏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明确安排2105万元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1979万元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1.0526亿元用于支持汽车报废更新;1.579亿元用于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526万元用于支持电动车以旧换新;6443万元支持高原炊具产品以旧换新;4737万元支持家装产品改造换新。
据赵长江介绍,西藏在国家支持领域的基础上,还扩充了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的支持范围。同时,由于我区暂无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需求,且既有渠道资金能充分满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因此,减少了国家支持领域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发布会还介绍了具体的补贴政策。消费者购买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并交回旧炊具后,可享受满减活动及商家提供的三折让利优惠。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的消费者,提交有关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后也可获得双重补贴。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并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可获得8万元的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和企业可向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领资料。
此外,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德吉措姆还介绍了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的补贴申请流程。汽车报废更新方面,消费者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以旧换新”小程序填写并提交信息;汽车置换更新方面,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登记、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可通过各地市确定的第三方平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入口,填写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补贴。
购买家电产品的消费者则可根据产品能效在第三方平台“家电以旧换新”提交申请信息,审核后即可享受每人每类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为扩大家电以旧换新种类,自治区还对8类家电以外的其他家电给予到店立减消费券。家装厨卫补贴则通过银行卡消费实名立减等方式享受。电动车以旧换新也需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交申请信息后方可享受补贴。(记者 李梅英 见习记者 王佳琦 冯琳琳)
转自: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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