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向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和经营主体返还一定比例的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云南省人社系统提早部署、精准发放、快速落实,在6至8月集中审核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截至目前,全省已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22亿元,惠及企业和经营主体7.6万户。
今年稳岗返还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和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劳务派遣单位也可享受稳岗返还资金。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初步筛查拟符合政策条件的参保企业,非劳务派遣单位“免申即享”,经确认后直接将资金返还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无须主动申报也能获得相应补贴;符合享受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经办机构主动联系,指导其申请、分配和使用稳岗返还资金。通过经办服务的优化升级,减轻企业办事成本,提升惠企政策的受益率,实现稳岗返还政策“应返尽返、应享尽享”。
此外,云南省继续以降费政策为企业纾困减负,今年1至8月,全省通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累计为参保单位和个人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负担19.57亿元。(记者 李海球)
转自: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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