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宁夏近日印发实施的《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工作方案》,围绕公共教育等12个领域,制定了41项重点提升任务,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需求更趋平衡匹配。
在公共教育领域,方案提出“三个提升”:提升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课后服务品质。在公共就业领域,要提高就业信息发布广度、就业信息咨询准度和就业专场招聘精度。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交通出行方面,方案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从行业管理水平、重点时段专项运输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推进全区交通出行领域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提升,持续扩大出租汽车电召或网约车“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加快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车推广应用,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车线路11条。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感,充分运用“智慧城市”提升社会面立体防控、动态管控能力。
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方面,提出建立健全风险会商、食品安全事故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和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止餐饮浪费,打造清洁厨房。
方案在养老服务领域明确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两项重点任务。提出新(改)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10个,支持建设1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推动一批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立项。突出老年助餐服务,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
“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充分发挥质量工作牵头部门作用,认真查找全区公共服务各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连续多年制定工作方案,协同相关部门从人民最关切的事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针对性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通报显示,我区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81.59分,比上年提高3.49分,高于全国平均值、西北地区平均值和沿黄九省区平均值,全国排名由2022年的第24位上升到第19位,排名西北五省区第2位,沿黄九省区第3位。(记者 陶涛)
转自: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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