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发布若干措施,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孵化平台建设、举办标志性引才活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提供支持。
资金支持方面,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给予遴选的潜力型企业30万元资金资助、初创型企业20万元资金资助,入选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还将获得最高1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给予创业载体最高50万元年度奖励资助,给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30万元建站补贴等,有力推动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类创新联合体、综合服务机构等重点平台载体的发展。(记者李家鼎)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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