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纳军对《青海省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该《方案》既符合国家“两新”政策要求和资金投向,又在合理拓展以旧换新覆盖品类、合规新增其他消费品上做到了“青海创新”。具体来说,“加力”主要表现在降低项目申报门槛、加大省级资金补助力度、重点领域加力扩面和优化补贴流程四个方面。
青海省工业企业体量轻、规模小,申报项目总体呈现“碎、散、小”特点,获得国家批复的难度大,对此,取消了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要求,将下限分别设定为2000万元和300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资金申报门槛。
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积极作用,在国家支持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5%、制造业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20%的基础上,省级资金额外再给予不超过5%的配套支持。在国家定额补助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每台15万元的基础上,省级叠加补助每台10万元。在执行国家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每辆8万元补贴的基础上,通过省级配套资金将补贴标准提高到最高每辆30万元,推动支持政策直达快享。
在国家明确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基础上,青海省结合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新增了壁挂锅炉、洗碗机、智能门锁、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净水机9类家电产品,并将摩托车、手机、照相机、音响、吸尘器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纳入补贴范围,对报废并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给予定额补贴每辆2万元,助力提升本地销售企业竞争力、吸引力,更多激发消费新活力。
为进一步精准有效地给予资金支持,进一步简化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灵活采取单体申报和打捆申报两种方式,比如:铁路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老旧机场及空管设施更新改造中的地方项目,按单体项目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加装项目以县区为单元,由住建部门打捆逐级申报。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由省级交通部门打捆申报。其他项目以市州为单元按领域打捆申报。(记者 王菲菲)
转自: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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