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信用”智慧监管 海南打造“放心消费”新名片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1-23





  11月1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等“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成员单位,召开“放心消费·阳光海南”新闻发布会。会议宣布“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流程由培育申报优化为经营主体自主承诺备案,并引入智慧监管“星级评价”动态管理机制,将“放心消费”与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相融合,引导动员全社会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管与创建,开启海南自贸港“放心消费”创建“大数据+信用”全新模式。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便捷申报渠道、简化操作流程、实施科技赋能等一系列措施,在全国率先实行“放心消费”承诺备案制。符合基本条件的经营主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栏目,或扫描二维码登录,仅需在线作出“放心消费·诚信经营”承诺,即成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接受相应的“星级评价”动态管理,在6个月后通过评价的经营主体即可正式获得该星级的“放心消费单位”称号。通过在线承诺方式,极大地减轻了经营主体的申报操作成本,减少了申报材料,缩短了申报时间,有助于改善经营主体参与创建的主观体验,吸引更多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增强经营主体自觉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意识,让主动承诺成为良好消费环境的催化剂。


  对参与创建的“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信用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达到三星级及以上的“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可获得“放心消费单位”称号。星级评价动态管理体系,对不同星级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靶向性。对不履行承诺条款,受到行政处罚,存在缺斤短两、虚假宣传、强迫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给予降星、摘星、“红黄牌”警告等;对获得高星级评价,信用状况好、服务质量优的,降低随机抽查频次,“无事不扰”。真正做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正向激励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根据商家星级选择消费对象,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从而降低消费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商家通过自律,打造良好的信用形象,逐步提升市场影响力,从而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的大数据支撑,对作出“放心消费单位”承诺经营主体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列严列异”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精准建立数字化评价模型,具备大数据自动比对、自动评价、评价结果公示等功能。全省统一设置的“放心消费在海南”二维码,可实现经营主体、消费者、监管人员便利化操作,形成经营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共治格局。“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栏目还将为参与创建的经营主体提供商品、服务展示平台,加大对“放心消费单位”的宣传,提高其知名度和曝光度,助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经营主体发展注入“放心消费”新动能。


  目前,海南省已培育“放心消费单位”1322家、“放心消费商圈”23个、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835家。实行“放心消费”承诺备案制,进一步扩大参与创建的领域和规模,快速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致力于把“放心消费在海南”打造成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靓丽名片和“金字招牌”。(记者 郑红梅)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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