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东莞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东莞将通过鼓励优质外企增资扩产、支持优质外企创新发展、支持外企开展“三旧改造”等方式,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做大强。
根据《意见》,东莞将在在投资门槛、准入机制等方面给予外资项目相应的倾斜。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2020年6月底前急需开工的核准和备案类外资项目,实行申报材料容缺受理。对于2020年新增实际外资5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实际外资金额每1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50万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东莞还支持优质外企创新发展,鼓励外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外企申报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并鼓励其申报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支持研究开发新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
此外,东莞还支持外企开展“三旧改造”,对于符合“三旧改造”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包括新过户未开始使用的土地),鼓励外企按“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政策改造,并按规定缴纳地价款和相关税费。
对外企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已开发的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参照市镇村工业园改造相关政策,给予政策倾斜。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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