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16届86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在广州”政府消费券有关实施方案。广州计划分三轮滚动发放1亿元“食在广州”政府消费券,手机定位在粤港澳地区均可领取。
据了解,消费券券面额度划分三档,分别是满200元减5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
首轮消费券将于近期发放,至2025年上半年分三轮、多周次进行滚动发放。活动覆盖精品消费月、元旦、春季广交会等重要消费节点,届时消费者可登录活动平台领取消费券资格参与活动。
此次消费券发放进一步扩大了活动覆盖对象范围。位置信息定位在广东省内和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均可报名领取消费券资格。
通过信用核查且能开具相应消费发票的餐饮企业,以及提供餐饮服务的住宿企业均可报名。鼓励企业进行全渠道营销宣传和推出让利优惠方案。通过优惠叠加,让消费者在企业折扣基础上再享受政府消费券立减优惠。(记者 张菲菲)
转自: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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