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征求《广州市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拟明确,对获批的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为促进广州市化妆品质量建设和源头创新,加快形成化妆品产业新质生产力,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局起草了《广州市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19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专项扶持范围包括:获评的全国化妆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获批的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重点实验室;首次应用于化妆品并被纳入我国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注册新原料。
其中,对获批成为全国化妆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拟给予一次性扶持500万元。对获批的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拟给予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对首次应用于化妆品并被纳入我国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注册新原料,拟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不高于500万元。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相关项目申报资料、申报时间、申报流程、法律责任等内容。
转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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