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住房信贷政策、住房套数认定等措施。
《通知》明确,在此前存在限购的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待遇。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非广州市户籍人口在限购区买房,社保要求从2年降至6个月,直接原因是广州潜在住房需求多来自于非本地户籍人口。
《通知》还明确,在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通知》明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广州市户籍职工、非广州市户籍职工、异地缴存职工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均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同一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出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广州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成交面积为178.9万平方米,同比仍有一定降幅。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表示,4月份以来,广州楼市热度有所下降,本次政策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购房需求的释放,有利于提振居民购房意愿以及转变市场预期,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期,一线城市购房政策持续优化。5月27日,上海发布楼市新政“沪九条”,放宽楼市限购。5月28日晚间,深圳亦宣布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其中,深圳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LPR-10BP调整为LPR-45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LPR+30BP调整为LPR-5BP。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近期一线城市房地产政策步调一致,在放宽限购的同时,充分落实“降首付降利率”的政策导向,这有助于降低居民家庭购房门槛,减轻还款负担,同时也形成非常好的市场预期。(记者 张 敏 见习记者 陈 潇)
转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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