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全国海域海岛监管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广东已初步实现对全省用海项目全覆盖、精细化监管。通过加强违法用海用岛疑点疑区、已批用海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岸线和领海基点等五大领域重点监管,逐步形成工作可量化、成效可考核、过程可追溯的海域海岛监管体系。
创新海岸线监管新模式
在探索海岸线监管新模式方面,广东制定印发《海岸线保护整治修复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从加强规划与审批管理、推进海岸线综合整治、加快海岸线生态修复、强化执法监管与考核等四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任务,规定了省各有关单位和沿海地市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每季度组织对全省自然岸线开展遥感监测,对疑似变化岸段逐个进行现场核查。
以2023年为例,全省累计监测变化岸段300多段。对其中60多段被占用自然岸线开展现场核查,督促地方做好整改工作。
探索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网格化管理也是广东的一大亮点。广东省依据海域海岛使用、海洋资源分布、海洋生态分区和空间规划等将广东沿岸海域划分为6768个动态监管网格,采用“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的办法,确保海域海岛动态监管工作精准落地、责任到人;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用于加强海域海岛管理及动态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海洋数据中心建设
为强化技术支撑,赋能海域海岛智慧精准动态监管,2022年,广东部署推进省海洋数据中心建设,以“科技创新赋能、集约高效协同、业务深度融合”为导向,统筹融合“天-空-地-海-网”一体化监管技术手段,构建多维立体海域海岛监视监测技术体系,精准服务“全链条、全要素、全覆盖”海域海岛动态监管,提高海洋资源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截至目前,广东已持续接收汇集190多个专项成果数据,构建覆盖全省海域海岛的超过100TB、1600多项数据的省级海洋数据库,形成权威的广东海洋“一套数”,有力支撑涉海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部门决策。
此外,广东还加强动态监管硬件设施的整合应用,及时完善无人机、巡查移动终端、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监管手段,增强各级监管机构对海域海岛使用现状及海洋资源状况的动态感知能力,提高监测数据获取的精度和速度。
据介绍,两年来,广东建立了海域使用监视监测技术规范,进一步梳理全省用海项目底数,开展省、市、县三级用海项目监管,初步实现全省用海项目全覆盖、精细化监管。
截至2023年底,全省各级共监管用海项目1784个,其中省级339个、市级456个、县级989个。同时,建立了与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协调机制,移交项目用海监管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用海问题线索60个。
探索建立海洋协管员制度
在探索无居民海岛监管标准化方面,广东梳理全省1906个无居民海岛的现状情况,建立地名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广东岛情;组织开展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用岛现状调查,完成全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补充填报;持续开展6个已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合法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和7个领海基点海岛的现状调查和监管,建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档案;依托省海洋大数据中心,推进无居民海岛监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实现全省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数据的标准化管理。
除“技防”外,自2021年起,广东探索建立海洋协管员制度,沿海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建海洋协管员队伍,运用“人防+技防”手段,提高海域海岛动态监管能力;开发海洋协管员管理云平台及巡查软件,按照“大陆岸线巡查全覆盖、海域海岛监测突出重点”原则,划定巡查责任区,有序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加大海洋协管员培训力度,提高海洋协管员队伍专业技术水平。
据统计,目前广东全省已配备兼职为主的海洋协管员超500人,有效解决了基层海洋监管力量薄弱问题,不断提升对违法用海用岛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提升海域海岛动态监管成效。
广东还大力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监管常态化,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开展全覆盖监测监管工作。截至2024年3月,已向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报送4份季度监管报告,完成144项基础信息填报。同时,根据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关于监管问题反馈意见,督促8个用海主体或有关部门对违反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按照自然资源部用海用岛疑点疑区核查有关要求,广东不断推动违法用海用岛疑点疑区核查监管规范化,组织沿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对2022年以来下发的364处海域海岛使用疑点疑区进行联合核查。针对核查发现的70处涉嫌违法用海用岛,移送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并督促地方抓好整改,实现违法用海行为“发现、制止、查处、整改”全链条监管。(记者 董鹏程 通讯员 冯建奎)
转自: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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