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广东发布《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30项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意见》提到,在强化用地支持方面,创新产业用地供地方式,加快推行“标准地”供应,引导民营企业改造提升低效用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支持各地运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民营企业历史用地手续。
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产业新空间,加大产业用房供给。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适时发布工业厂房租金指导价格,加大对转租行为的监管力度。
鼓励民营企业全面参与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制造强省建设等重点工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现代化海洋牧场、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培育乡村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