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其中,深圳都市圈范围包括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深汕特别合作区,规划有关任务举措涵盖河源市和汕尾市部分区域,将加快构建以深圳为主中心、东莞和惠州为副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增长极的“一主两副一极”功能区。
深圳都市圈面积约16273平方公里,是全国人口和经济要素高度聚集、城镇体系和功能较为完善的城镇密集区,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内部人员往来密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分工体系,路网密度全国领先,要素高效流动格局基本形成。
《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是协调深圳都市圈各城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要素协同等一体布局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深圳都市圈各层次规划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规划要求,到2030年,深圳都市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体化合作机制基本建立,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国际化大都市圈;到2035年,深圳都市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更加完善,跨界区域城乡协同发展达到较高水平,产业体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现全面融合发展,建成具有中国气派、世界水平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化都市圈。
规划以同城化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推动基础设施一体高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统一市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以深圳为主中心、东莞和惠州为副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增长极的“一主两副一极”功能区,推动形成由深莞穗发展轴、深莞惠河发展轴、深惠汕发展轴、与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协同发展轴为支撑的“四轴”区域空间发展体系。
规划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健全完善都市圈建设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推动落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重大事项。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要求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重大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一批关系都市圈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坚持动态管理,鼓励社会参与,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扩大都市圈建设中的公众参与,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省大湾区办主任艾学峰表示,规划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深圳市发展空间,推进深圳建设更具改革开放引领作用的经济特区、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更具辐射力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和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有利于加强深圳、东莞、惠州三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建立区域产业、职能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集约发展态势;有利于河源、汕尾市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为全省特区带动老区、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打下基础。(刘泽玮 记者智文学)
转自:中国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