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户!广东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数居全国前列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1-22





  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即将迎来一周年。去年10月26日,《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并在全国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先行实施。笔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2023年10月底,广东省先行地区(省直、广州、深圳)已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逾600万户,居全国前列。


  当前,我国已建立起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制度为“三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在广东,除广州、深圳入选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外,省直参保人也一并纳入。只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先行城市或地区的劳动者,不受实际工作地、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地等影响,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万元,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并能享受缴费和投资环节免税。


  参加个人养老金是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增加一份养老收入,同时也可以为参保人提供个税优惠。比如,陈先生全年收入30万元,减去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税率为20%,陈先生若选择缴纳1.2万元个人养老金,那么他在缴纳环节可以减2400元(12000元×20%=2400元)的税。在这种设计下,当前收入越高的人,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就越高,最高每年可减税5400元。若缴费20年,税收优惠总额超十几万元。若考虑税率降档因素,实际税优总额会更高。


  据介绍,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只需要“两步走”。第一步,在掌上12333APP或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商业银行下载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或记录凭证号码;第二步,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者手动录入缴费凭证码,便可轻松便捷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外,参加人不得提前支取。


  转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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