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立法工作“路线图”出炉。日前,广东省2023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披露了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审议法规项目18项,其中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项,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5项。此外,安排预备审议项目24项。
记者梳理计划发现,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高水平法治供给,是2023年度广东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另一方面,也有多部法规对老百姓民生关切作出积极回应,例如制定或修改家政服务条例、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以“小切口”立法推动做好民生大文章。
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今年广东立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着眼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推进立改废释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作为新制定法规案之一,拟于今年7月进行初次审议。
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围绕教育强省、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科技创新条例和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条例,以立法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林草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记者注意到,修改森林保护管理条例被列入了今年的继续审议项目。在初次审议的法规案中,包括制定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修改城市绿化条例。其中,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拟于今年5月进行初次审议,修改后的城市绿化条例拟于今年9月进行初次审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持续推动设区的市立法能力整体提升。具体而言,继续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省市立法工作合力;同时,指导各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把准立法方向,选好立法项目;另外,严把合法性审查标准,进一步指导各市强化地方特色,力求法规务实、精细、管用;再者,支持各市积极探索,不断丰富立法形式,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立足实际开展协同立法。根据立法工作计划,修改后的地方立法条例拟于今年9月进行初次审议。
另外,今年将适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法规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的具体项目根据部署要求确定。
以高质量立法增进民生福祉
立法有温度,民生总关情。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家政服务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据统计,广东全省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已达2.7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20万人,但仍然存在家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家政企业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家政服务各方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明确和保护等问题。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家政服务条例》。根据《条例》,广东将建设全省统一的“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按规录入信息的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生成家政服务码,鼓励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主动向消费者“亮码”,让更多优质家政服务惠及千家万户;同时,支持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与消费者之间相互进行客观评价。
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围绕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今年将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改安全生产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燃气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为将广东持续打造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提供相应法规支撑。
为民立法,重在细微处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充分听取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利用和挖掘大数据为立法服务,提高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质量,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发展最真实最直接最管用的民主,确保立法工作在立项、起草、审议、调研等各个环节上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同时,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召开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更多深入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发挥其作为民意“直通车”的作用。
转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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