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发布《关于统筹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14条细化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
“十四条”主要涉及七大方面,包括:以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支持稳增长、以保市场主体支持稳就业、以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群体的纾困力度稳预期、以优化金融服务支持稳消费、以优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支持稳外资稳外贸、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保障资金链支持畅通物流链稳产业链创新链等。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充足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的要求,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尽早行动,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更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通知要求,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刚性和改善性居民购房信贷需求,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
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群体提出多项纾困措施,如要求金融机构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主动服务,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减免罚息。
通知提出,各金融机构按照2022年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量不低于2021年全年增量的要求,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力争实现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量2000亿元的目标。扎实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三年行动”,推动金融机构提高首贷户占比,力争2022年深圳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突破2万户。积极稳定负债成本,引导普惠小微贷款利率较2021年稳中有降。
转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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