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厦门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快推动厦门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制定了《厦门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工作流程》(简称“流程”)。
根据流程,住宅老旧电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报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且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的电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
在补贴标准方面,实施更新的电梯定额补贴15万元/台,实施改造的电梯定额补贴5万元。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需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需大于5万元。若申报条件发生变化,以国家相关部委最新的通知为准。
据悉,补助资金实行“自主申请、事前审核、事后拨付”原则。业主(或被授权人)向属地街道提交资金补贴申请材料,并按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后,报所在区住建(和交通)局。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下达各区后,审核通过的予以拨付补助资金。(记者 叶子申)
转自: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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