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示
拟确定福建4地为国家4A旅游景区
一起来看——
关于拟确定4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设区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福建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以下4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福州市闽侯县闽越水镇景区
2.三明市大田县桃源里景区
3.宁德市福鼎市牛郎岗景区
4.平潭综合实验区68海里景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联系电话:0591—87673668,邮箱:fjwltzykf@163.com。
福建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转自:福建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