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药监局结合全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通报2023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情况。2023年以来,省药监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标,全面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积极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专项检查工作,推动药品流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自专项检查开展以来,综合采取多种监督检查方式,持续对药品流通环节的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352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13万家次、医疗机构1.1万家次,立案查处934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家,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在特殊药品监管方面,为防止麻精药品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省药监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公安厅开展了麻精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加大了对麻精药品购、销、存、运、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麻精药品生产企业5家次,批发企业59家次,药品零售企业3600余家次,联合当地卫生、公安部门检查医疗机构3416家次。在此期间,查处了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案件31起,吊销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
针对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管,省药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不断强化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以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检查第三方平台4家次,药品网络销售企业3538家次,督促指导企业报告企业信息5202份,处置线索237条,查办相关案件15起。其中,我省3起案件入选国家药监局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
省药监局聚焦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实施基层巡回“现场检查+带教训练”式实战培训。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紧扣“打造一支队伍有力量、履职有能力的队伍”的主题,通过建队伍、强培训、练内功的方式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全省形成了“一体化”联动、“一盘旗”推动的工作机制,基层药品流通监管能力得到不断夯实和提升。
省药监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对聚集性产业园区、大型集团公司以及零售连锁企业的调研,广泛征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和需求。召开专题座谈会4场次,指导企业40余家次。探索“集团企业多仓物流、连锁企业配送电子化凭证、连锁门店药品调剂”等新举措,推动药品物流体系现代化建设,助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找准我省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药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转自: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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