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补贴正式收口 项目达到发电总额或年限后补贴停发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0-28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正式明确了除水电之外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上限”。


  风电、光伏项目一旦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即一个项目在20年内总共可享有补贴的发电小时数)或是并网满20年,两项条件中只要先达成其一,就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绿证交易将接棒登场。


  业内人士认为,受新政影响最大的是存量的并网可再生能源项目,因为发电小时数超过补贴总额后就拿不到补贴,项目现金流受损,资产价值、项目总收益面临缩水。


  另一方面,虽然风电、光伏行业一直默认按“原则上20年”的补贴期限进行经济性分析,但一个项目到底可享有多少补贴、多久补贴存在很大模糊地带,新政规则给出了清晰答案,全部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补贴资金总额得以“收口”——国家可以准确计算出未来需要支付多少补贴,这是彻底解决巨额补贴拖欠的必由之路,也为可再生能源电力进入市场铺平道路。


  “虽然未来的实际补贴低于原有设想,但这是(解决补贴问题)唯一的方向。”一位电力行业人士说道。


  多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令全球瞩目,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累计装机规模居世界首位,已基本具备与煤电等传统能源竞争的条件。财政补贴为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由于补贴资金来源不足、行业发展初期一些企业或地区非理性投资等原因,补贴资金缺口越滚越大,而补贴的长期拖欠又令全行业负重前行。


  据统计,目前征收总额仅能满足2015年底前已并网项目的补贴需求。截至2019年底,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偿缺口累计达到3000亿以上。


  随着风电、光伏即将全面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国家政策开始对补贴“收口”。今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为解决存量和增量补贴问题定下规则:以收定支、控制新增补贴规模,保障存量项目合理收益,2021年起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


  4号文明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补充通知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确定了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如下:


  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


  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


  按照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按照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补贴退出后,绿证交易将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带来额外收入。


  所谓绿证(绿色电力证书),是指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绿色证书,等于是以法律形式,给一部分电量盖上来源于清洁绿色电力的“戳印”。


  按照既定计划,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同时研究将燃煤发电企业优先发电权、优先保障企业煤炭进口等与绿证挂钩,持续扩大绿证市场交易规模,并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证交易。


  转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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