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印发《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业务管理规定(试行)》(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全国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简称“云平台”)业务组织和职责分工,对气象部门如何建设、运行和使用云平台进行了规范。《规定》的出台是落实2020年全国气象局长会议部署,推进全国气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助于加快推进云平台建设,推动气象业务应用系统与云平台深度融合,促进资源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观测、预报、服务业务无缝衔接和高效协同,助力气象业务高质量发展。
云平台统筹管理观测、预报、服务、政务、行业、社会等数据,集成质量控制、统计加工、预报预警等全流程业务产品算法,统一产品加工流水线,提供“数据、算力、算法”三统一的平台化服务。作为关键共性基础平台,该平台的建设被纳入气象业务技术体制重点改革任务。
《规定》明确,云平台包括国家级中心和省级分中心,国家级中心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由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承担,各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业务系统融入云平台的需求分析和融入适应性改造开发;省级分中心的业务管理、运行维护、平台安全和业务系统融入适应性改造等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负责。
根据《规定》要求,国家级中心分为业务运行环境和中试仿真环境,分别用于支撑气象业务运行和科技研发;省级气象部门可按照云平台建设标准进行本地化扩充。云平台运行由综合业务实时监控平台“天镜”统一监控。云平台建设和使用单位负责持续增强云平台数据和算法支撑能力。
《规定》还对云平台使用、监控运维、故障应急、网络安全、监督考核追责等方面作出要求,确保云平台高效、安全、稳定地发挥好建设效益。
转自: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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