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简称“基金”)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13日,财政部公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来源包括通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收入中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基金运营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捐赠。
基金使用采取赠款、有偿使用、理财等方式。基金通过有偿使用和理财获取合理收益,以做到保本微利,实现可持续发展。基金通过有偿使用方式支持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以及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等投资活动。
《征求意见稿》要求,基金不得用于不符合其宗旨的赞助和捐赠支出,不得从事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房地产以及期货等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投资。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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