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核定的规范性、合理性,经商国家能源局,发改委印发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明晰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科学确定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定价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度。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要求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核定,监管周期为三年。
转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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