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4年,《中央定价目录》再次修订。国家发改委11月4日公布《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将具体定价项目减少到16项,缩减近30%,保留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等7种(类)。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电价、天然气、成品油价进一步市场化的改革办法。
其中,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福建省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以及2015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其他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2014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视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此外,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曾文)
转自: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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