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外企转让技术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10-21





  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会议指出,对外开放是我国基本国策,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利用外资。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要支持地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对吸引各类高端资源要素集聚和配置,实现中国经济从成本优势向以人才、资本、技术、服务、品牌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意义重大。

  外资汽车享同等准入待遇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清理取消未纳入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全面取消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范围限制,落实好新修改的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此外,要优化汽车外资政策,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修订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允许外资在华投资的整车企业间转让积分。

  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对比上一版本的两份负面清单可以发现,2019年版的负面清单一共有40个条目,较2018年版本的48条缩减了8条,压减比例为16.7%;而自贸试验区版本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一共有37个条目,较2018年版本的45条同样缩减了8条,压缩比例为17.8%。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负面清单不断缩短,开放领域不断拓宽,体现出我国开放的底气和信心。过去,我们是“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对一些敏感的、需要审批的领域有所保留。但随着我国开放的水平越来越高,对外资有了更加完善的法律和体制保障,因此开放的力度和范围也越来越大。

  此外,会议还指出,要平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转让技术,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完善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判定通知、移除规则。政府采购不得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投资者国别、产品或服务品牌等。

  将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外资企业自主选择借用外债模式,鼓励其资本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会议强调,要支持地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招商部门、团队内非公务员岗位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对出境招商活动、团组申请等予以支持。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表示,综合保税区是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国际中转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与自贸试验区相比,综合保税区数量更多,在全国分布更加广泛,通过转型升级来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在专家看来,中西部地区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对激发中西部地区外贸潜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已设立的综合保税区已经成为中西部地区城市外贸新的增长点。

  以成都市为例,根据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统计,今年1~7月,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总额2075亿元(不含双流园区),同比增长31%,占四川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57%。另据测算,西安航空基地综合保税区建成后3至5年内,将吸引近百家企业入驻,可提供近万个就业岗位,年进出口规模将达到10亿美元,年产值将超过150亿元。


  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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