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标准委决定对《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规范》(以下简称安全规范)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通知指出,参考、综合国内相关法规和标准,民政部等部委相继出台过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相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行业标准,例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康复训练器械安全通用要求》以及涉及医疗、食品、药品、意外事故预防等。 综上所述参考以上内容,制定针对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迫在眉睫。
此次安全规范的目的是,加快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任务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质量与安全,有力保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实施监管与处罚提供依据,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规范放心的服务。
此次安全规范适用于养老机构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风险防范。 规定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评估观察、服务安全、安全保障、安全管理。 基本要求规定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评估观察包括:入住评估、持续评估、服务措施服务安全规定了服务中的下列安全措施:防窒息、防压疮、防坠床、防烫伤、防伤害、防跌倒、防走失、危机干预、文娱活动、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约束用具、膳食服务、药品管理、清洁洗涤服务。 安全保障规定了保障服务中的环境安全、危险物品、吸烟管理、信息安全、保密、财产。 安全管理规定了安全管理中的安全评价、应急预案、安全教育。
转自: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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