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在北京正式发布《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T/CCAATB-0001-2019)。这是我国民用机场业发布的首个团体标准,标志着我国民用机场业团体标准进入高质量发展行列。
该标准明确规范了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监测系统通用技术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通用技术要求及安装部署条件,填补了国内外此类标准空白,为民用机场采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测提供了基本依据,为民用机场相关应用和设备制造提供了参考标准。
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通用航空新兴产业分支,在个人消费、农林植保、地理测绘、电力巡线等领域广泛应用。旺盛的市场需求,日新月异的新技术,催生了大批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同时,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民用机场飞行活动,导致航班备降、延误、取消乃至机场关闭等事件频发,无人驾驶航空器防范成为民用机场安全管理新课题。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207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09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36研究所、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北京瑞达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共同起草编制了《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因该标准是团体标准这台民用机场高质量发展引擎首次输出的动能,2018年8月,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牵头组建标准研制项目组,并历时数月,对国内外无人机反制政策、市场需求、企业现状、关键技术作了充分调研,分别在珠海、鄂尔多斯、建德开展了现场调研、实验和测试,采集了大量产品数据,百余家设备制造商和客户参与了基本指标评估,为标准编制奠定了坚实基础。2019年4月,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批准该标准立项。
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有实名登记无人驾驶航空器27.2万架,颁发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执照4.3万本,在线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4049家。
转自:中国民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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