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7-12





多措并举共抓治理 打造高质量长江航运黄金水道


——《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长江航运是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的重要支撑。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加快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意见》围绕交通强国目标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第一、服务民生,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统筹兼顾、协同高效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绿色发展、顺畅发展、创新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同时明确了四条保障措施,着力推动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依据总任务总目标 打造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心头的牵挂,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汉阳逻港区,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建设长江经济带要更好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正确把握“五个关系”,使长江经济带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长江航运加快发展,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作用更加凸显。但仍然存在绿色发展短板、局部航道瓶颈制约、应急保障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意见》。


  《意见》依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设施装备升级、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服务品质、提升治理能力,将长江航运打造成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内河水运绿色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发展绿色化、设施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服务品质化、治理现代化的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设施装备明显改善,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到2035年,建成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内河先进行列,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为长江经济带提供坚实支撑。


  多层次多领域共抓治理 构建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路径


  为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在深入总结评估长江航运现状的基础上,《意见》提出“五个发展”的具体工作任务:


  强化系统治理,促进航运绿色发展。针对港口船舶绿色发展水平不高、港口岸线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等问题,《意见》提出了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优化运输结构和组织方式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


  其中在船舶污染防治方面,针对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下单壳油船环境污染风险较大,而现有技术规范又没有明确要求的问题,《意见》提出了“研究将400总吨以下新建货运船舶具备污染物收集储存设施、600载重吨以下新建油船具备双壳等纳入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并提出了“逐步推行以400总吨及以下运输船舶‘船上储存交岸处置’为主的排放治理模式”。


  强化设施装备升级,促进航运顺畅发展。目前,长江航运还存在局部航道瓶颈制约、港口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不高、船舶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意见》在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等方面提出了推进航道网络化、推进港口现代化、推进船舶标准化、统筹江海陆联动发展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


  在长江干线航道标准方面,综合考虑自然条件、水库调度、环境保护等因素,结合重大工程实施,明确了长江干线航道区段标准,即“实现长江干线3000吨级船舶直达宜宾、5000吨级船舶直达重庆、万吨级船舶直达武汉、5万吨级船舶直达南京”作为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发展目标。在船型标准化方面提出了“到2025年,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5%;到2035年,达到100%。”


  强化动能转换,促进航运创新发展。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推动长江航运发展动力变革,《意见》提出了推进航运技术创新、鼓励航运业态创新、深化航运服务创新以及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


  强化体系建设,促进航运安全发展。安全是发展的基石,为全面提高长江航运的安全性和应急保障能力,《意见》提出了铸牢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构建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应急救助能力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


  强化现代治理,促进航运健康发展。针对长江航运服务品质有待提高、营商环境有待改善、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等方面的问题,《意见》提出了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市场有序发展、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深化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体制机制改革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


  推动保障措施执行有力 奋力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为保证《意见》高质量推进,进一步加强顶层政策制度建设与责任落实执行,《意见》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为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发挥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发展部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合作,发挥规划引领,处理好自身发展与协同发展的关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合力。


  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既有资金渠道,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和地方资金支持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新能源环保船舶、江海直达船舶发展。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规划,并做好项目环评工作。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出台支持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意见》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细化落实主攻方向、发展任务,按照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意见》落地见效。(记者 沈尚 见习记者 苑美丽)


  转自: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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