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券商分类管理 重启内资券商设立审批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7-11





  千呼万唤,证券公司股权管理新规正式落地。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下称《股权规定》)及《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并重启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明确分类管理安排

  去年3月底,《股权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双千亿”的规定,曾一度引起行业“强烈关注”,当时有不少业内人士猜测正式规定会做出一定修正,另外监管层领导不久前曾透露“双千亿”标准会有一定放松。

  随着《股权规定》正式发布,其中对于行业分类管理,即“综合类、专业类”,直接从底层设计上引导行业整合、转型,才是值得行业关注的新变化。

  “实际上,如果仅就‘双千亿’标准来说,还不是让行业紧张的原因,因为量化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进行调整,而即便不调整,也将会有较长时间的新老划定;在我看来,行业软性竞争、整合、转型,可能更是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某中小券商高管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对比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股权规定》做了几个重大调整:

  推动证券公司分类管理,支持差异化发展,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业务的复杂程度,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券商两大类,同时规定专业类券商和综合类券商可以相互转化;下调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主要股东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要求,股东资质要求更为合理;此外,适当调整单个非金融企业实际控制证券公司股权比例的要求。

  其中,《股权规定》明确将证券公司分为两类:对于从事常规传统证券业务(如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等)的证券公司(即“专业类证券公司”),由于其业务活动以中介服务为主,不涉及大额负债及大额资本中介,外部性较低,仅要求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具备《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对于从事的业务具有显著杠杆性质且多项业务之间存在交叉风险的证券公司(即“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范围除传统证券业务外,还包括股票期权做市、场外衍生品、股票质押回购等复杂业务),由于资本消耗较高,与其他金融体系联系紧密,外部性显著,要求其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需具备较高的管控水平和资本补充能力。分类管理安排有助于支持各类证券公司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行业整合及竞争或超预期

  之所以行业高度关注《股权规定》明确的“推动证券公司分类管理,支持差异化发展”,与券商进入关键转型期不无关系。对此,多家券商分析师做出积极评价。

  中金公司最新报告表示,与2018年3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规对证券公司股东的资质要求有所放松。新规统筹考虑对内对外开放,自2008年后重启内资券商设立审批。在现有131家证券公司的基础上,在外资进入加速、内资审批重启的背景下,行业竞争或超预期。

  国信证券则提出,行业集中度上扬,精品券商孵化正当时。行业分类监管理念日趋清晰,龙头集中与差异化发展是必然趋势。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背景下,以交易为中心的机构服务业务发展模式更为丰富,大型券商在资本金实力、风险定价能力、机构客户布局上竞争优势突出,行业集中度进入上扬周期。行业分类监管、金融对外开放提速将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预计未来将有更多中小券商走出特色化发展路线。

  中泰证券则表示,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则落地,行业实行分类管理,引导券商依据风险管理与专业能力差异化发展,结合流动性风险管理征求意见,从股东实力角度看,一定程度上利好龙头券商业务发展,结合此前2018年场外期权交易商资质管理情况,建议持续关注龙头创新业务发展,中小券商寻求差异化竞争,或可借鉴欧洲精品投行经验,把握自身优势打造行业、区域精品投行业务。

  民生证券研报观点认为,新规将推动券商持续补充资本、提升专业水平、强化风控能力。在金融行业对外开放背景下,强化股权管理可揭示证券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1)增厚资本实力实现“做大做强”;

  2)强调金融专业性和资源协同性,集中股东优势提升竞争实力;

  3)规范为立身之本,强调防范风险传递,降低外部监督成本,提升监管评价。预计随着新规正式落地,证券业股权将逐步向大型优质企业或机构汇集,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分散股权、减轻合规压力。行业资本规模、股东质量有望持续提升。券商牌照管理更加严格、牌照价值将进一步提升。

  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重启

  在《股权规定》发布当天,证监会还宣布重启内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

  实际上,内资券商批设暂停的历史可追溯至2007年,至今已12年。因此,此次重启同样受到业内高度重视。

  国信证券研报认为,内资券商设立审批的重启有利于引进优质内资股东,推动证券行业充分竞争,引导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打造高质量投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引入新的投资资金和新的交易组织者,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

  海通证券非银金融孙婷团队认为,重启内资券商设立审批,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本次股权管理新规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有所放松,同时又重启内资券商设立审批,考虑到对内对外券商股权均有所放开,预计未来券商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长期来看,引进优质内外资股东,推动证券行业充分竞争,引导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将有利于打造高质量投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不过,多数券商表示,重启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对既有竞争格局冲击有限。

  申万宏源认为,重启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短期难撼行业格局,创新业务牌照仅由少数综合类券商拥有,长期关注龙头券商集中度持续提升。

  中信建投研报亦认为,当下证券业竞争格局已基本确定,对比2007年与2018年的券商营收排名,可以发现,除天风证券、东方财富证券、国金证券、华创证券和财通证券实现了由小型券商向中型券商的跃升外,很少有弯道超车的情况出现。因此,新设内资企业控股券商不易对存量上市券商构成竞争压力,但由外资控股券商、科技企业控股券商带来的潜在进入者威胁需进一步观察。


  转自: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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