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通知,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和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均改为指导价,新核准上网电价通过竞争方式确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且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称,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记者 安蓓)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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