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通知》从加强执法、加大融资、完善服务、培养人才、提高意识等方面,提出了10项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措施,包括依法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扩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引导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为依法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通知》明确,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会同有关方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压态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着力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力度和精准度。深入调研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在扩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方面,《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推动风险补偿、补贴贴息等各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银行、保险、担保、基金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分担融资风险。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2018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增幅应超过20%,其中中小民营企业项目数占比超过50%。
在引导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方面,《通知》要求,中央财政引导支持的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要加快投资进度,2018年新增投资超过2亿元。将民营企业投资比例纳入基金绩效评价指标,投向民营企业占比应超过80%。
为推进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通知》指出,每年至少组织2场政策宣讲活动,让专利收费减缓、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政策更多惠及民营企业。同时,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持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编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实务指引,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根据《通知》,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面向民营企业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实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开展多层次、精准化知识产权培训。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面向民营企业培训100人次以上,各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示范城市面向民营企业培训200人次以上。
据悉,《通知》的印发也成为近期以来,相关部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举措:12月初,国家发改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38个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对象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六类主体实施者;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采取保全措施的不同要求,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更加切实可行的标准。(记者 于大勇)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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