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债券市场开放再次迎来里程碑式的一步。为促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央行表示,推动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是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自2005年国际开发机构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境外机构的境内债券融资渠道不断扩宽,主体类型日益丰富。截至2018年8月末,境外机构已累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1781.6亿元,发行主体也从最早的国际开发机构拓展到外国政府、境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办法》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注册程序,并就信息披露、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以及人民币资金账户开立、资金汇兑、投资者保护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办法》明确了各类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制度安排,促进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这对于中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有重要意义。东方金诚判断,随着熊猫债发行条件的放宽,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下一步将会有更多的境外机构进入熊猫债市场筹资,预计2019年熊猫债年度发行额有望大幅突破千亿人民币关口(2017年为569亿元人民币,2018年截至9月为719亿元人民币),国内债券市场双向开放步伐将会加快,国内债券投资者也将有更丰富的投资标的。
央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记者 张莫)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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