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获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等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细则。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扣除相当于贷款利率的下调,对楼市整体来看是利好因素,住房租金扣除同样有利于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可以鼓励有居住需求的群体或家庭进入到住房租赁市场。
“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抵扣个税,一些有住房需求的家庭会考虑进入房地产市场,可以间接带动住房一二级市场的活跃,不排除对房地产出售和出租价格形成推动作用。”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据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将会采用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
张依群表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抵扣的数额应该相对一致,这有利于实现租售并举、租售公平和一二级市场平衡。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城市发展水平不一,房价和房贷在不同城市间差异较大,个人和家庭收入也明显存在地域不同,专项附加扣除不可能按各个家庭的实际支出进行抵扣,不然会让本来为了促进收入公平而实行的个税改革重新又变得不公平。因此应该由国家制定扣除限额,由各省根据城市不同实行不同定额扣除标准,这样既保证了个税改革政策的统一性,也保证了个税执行中的灵活性,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家庭收入的实际。
黄志龙认为,各省、各城市贷款利率或住房租金的抵扣应根据当地的房价水平、房租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等指标确定相应的限额或定额标准。建议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抵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鼓励刚需购房者贷款利息进入抵扣,因此鼓励首套房贷款利息作为抵扣额度的可能性较大;二是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抵扣应实行从简原则,例如无产权房居民应自动纳入住房租金抵扣的范围,同样,有产权房者则无法享受住房租金抵扣的优惠;三是每个城市的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或住房租金抵扣应动态调整,特别是租金每年都会上涨,相应的抵扣额度应有所调整。
张依群也表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扣除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家庭收入、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进行定期调整,以实现扣除的公平合理,促进家庭合理的住房需求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包兴安)
转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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