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8-08





  8月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简称《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审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


  《决定》指出,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审批后,交通运输部要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此外,《决定》也要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此前,7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审批”的决定。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则在7月26日的发布会上指出,交通部将加强与商务部的沟通协调,研究废止两部门联合制定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确保此项改革落地。


  吴春耕说,多年前,交通运输部就提出“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的口号。多年来,我国切实履行加入WTO的承诺,积极有序推进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开放。自1988年8月批准第一家中外合资道路运输企业至今,交通运输部门共批复了3000余项外商投资运输业的申请,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总额超过600亿元,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及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维修领域,为中国道路运输行业有序利用国外资金,吸收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道路运输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外商投资交通运输业还存在不少问题,经济学家宋清辉坦言:“此前,在交通运输领域存在外商投资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不能够完全享受国民待遇的情况,使得外商在该领域的投资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宋清辉还告诉《中国贸易报》记者,《决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审批”这一改革落地之后,预计下半年交通领域有效投资将会进一步扩大。


  “外资将更快地进入物流、交通运输体系,《决定》和负面清单的效应在今年年底会凸显出来。”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电商物流产业分会秘书长律景昌也作出了相近的判断。


  据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铁路运输业投资额增速为-10.3%,道路运输业投资增速为10.9%,分别低于去年同期的1.9%、23.2%。


  在业内人士看来,《决定》中的这些措施与正式施行的2018版负面清单相得益彰。2018版负面清单中就涉及到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领域。律景昌说:“交通、物流领域这一系列对外开放措施,对外商来说是一个拓展市场的好机会。以前在交通运输领域,外商投资项目只能借助一些国企,尤其是央企的力量来介入地方项目的投资。现在取消种种限制以后,外资就可以直接深入到了干线、地方级的道路运输、物流业进行投资。”


  律景昌认为,交通运输业的进一步开放,对于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也是一个机会。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而言,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投资回报周期比较长。现在的格局则是在国资投资的基础上,外资进入可提供重要的补充,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理念。


  “对于外资而言,则会有两个市场是可以去拓展的。”律景昌说。一是投向物流园区,原来的物流园区中有90%是政府主导的,这部分园区就出现了跑马圈地的问题,真正运营起来的园区很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外资进入以后,可以实现园区的“聚新、聚金、聚智”;二是投向保税区和内陆自贸区,内陆一些自贸区是在保税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全国95%的保税区的业务、功能到现在还未完全应用出来,这部分就是交通运输业或者物流业的延伸,也是外商可以大展身手的市场。


  “当然,这些措施里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政府对交通运输业的监管,行政干预手段仍然存在,给进入该行业的外商带来一定的投资顾虑。”宋清辉希望在未来,交通运输业对外开放的力度更大一些,以激发外资的投资热情。(记者 张凡)


  转自: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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