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2-12





  2018年1月2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立法工作部署,为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工信部通过网站,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意见稿》称,无人机重量大于250g需通过实名认证;微型无人机禁止飞行高于50米;微型、轻型、植保无人机满足条件则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违规飞行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未满14周岁且无成年人现场监护不得驾驶轻型无人机;对未经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民用无人机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无人机企业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疆)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看条例持开放态度,鼓励行业健康发展,大疆也支持国家层面对无人机行业科学合理的管理。


  “大疆认为有管理才有可持续的发展。”大疆创新副总裁王晓丹指出,《条例》根据现有行业现状与特点,实事求是地兼顾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协调性,既以安全运行为出发点提出了规范要求,又为用户合法使用和行业的发展留下了空间。


  王晓丹表示,大疆认同《条例》以无人机分类为基础,对不同类别无人机采取分级管理办法,管疏结合的基本思路。


  《条例》根据运行风险大小,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以微型无人机为例,其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设计性能同时满足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等条件的遥控驾驶航空器。轻型无人机,则是指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等条件的无人机。


  《条例》对无人机飞行空域进行划设,以隔离运行为主、兼顾部分混合飞行需求,明确飞行空域的水平、垂直范围和使用时限。“无人机使用空域方面的进步与改革,依规划设管控空域,公布空域信息,使得空域使用和准入规则更明晰,使用户明确知道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能够根据规则合法使用空域,体现了国家开放的管理思路。”王晓丹认为,轻型无人机数量巨大,目前主要用于个人爱好娱乐。


  《条例》规定,适飞空域内运行的轻型无人机,无需提交空域申请和飞行计划,在该负责人看来,这同样为用户提供了便利,体现了管理部门针对行业特点实事求是的科学管理思路。“《条例》出台后,我们会持续关注空域管理部门的实施情况,配合依法管理的相关要求,力求让好的规则产生良好的管理效果。”其表示。(谢耀文)


  转自: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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