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1日指出,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都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内外资企业在中国一视同仁。我们还会在投资便利化方面继续努力,不是使投资环境更加复杂化,而是使外国投资更容易落得下来,落得便利,落得安心。
资料图:外商投资
商务部21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欧盟商会于9月19日发布2017-2018年度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建议书质疑中国制定专门的针对外资的政策,包括制定《外国投资法》、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意义》,认为这些做法会使投资环境复杂化,阻碍外商投资。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高峰表示,首先想强调的是,吸收外资一直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推动了资源合理的配制,促进了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国政府通过制定或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等措施,不断对外资开放市场,减少外资的准入限制,成效是全世界投资者有目共睹的。
高峰指出,记者提到的外资企业的有些担心和质疑,完全没有必要。实际上,无论是我们拟定中的《外国投资法》,还是其他关于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立法的形式推动扩大对外开放,为在中国的外资企业营造一个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律环境。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都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内外资企业在中国一视同仁。
高峰提到,我们还会在投资便利化方面继续努力,不是使投资环境更加复杂化,而是使外国投资更容易落得下来,落得便利,落得安心。
转自:中国新闻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