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展)迎来良机。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在8月22日前征求各界意见。有别于此前发改委等单独部委出台的PPP规范文件,这是我国目前法律层级最高的PPP条例,总共7章50条,包含合作项目的发起、合作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争议解决、法律责任等。备受业界关注的PPP立法获得实质性进展。
对于意见稿的发布,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章富则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现在国务院的这个意见稿中关于政府回购、最低收益保障、担保等问题,在其他法律中早已有相关规定(如招投标法等),而我们认为国务院的这个条例就是把以前分散在各部法律中涉及PPP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整合、归纳、优化并进行了完善。”国浩律师事务所在PPP业务中多有涉猎,参与了包括重庆红岩村桥隧项目等多个PPP项目。
PPP立法加速
公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财政部入库PPP项目落地率为34.5%,相比去年同期的21.70%提升了12.8%。截至2017年5月底,财政部入库项目达13132个,总投资额达16.41万亿元,加上发改委的项目库,总投资额可达20万亿元左右。市场潜力巨大。
不过,因为此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被堵,地方政府借道PPP变相举债出现,同时项目泛化、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政出多门”等问题,也在PPP项目实施中频频出现。
联讯证券董事总经理李奇霖也表示:“今年是监管大年,从防范金融风险到地方债务风险。50号文严格规范PPP、各类型产业基金,87号文又限制以政府购买服务之名、行违规举债之实。一些偏门如明股实债的PPP、产业基金、违规政府购买服务,都是地方政府常用的违规举债手段。50号文和87号文堵住了这些渠道,降低了地方政府未来的债务风险,但短期内也进一步加了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压力。”
此前5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简称87号文),严厉指出必须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在此次的意见稿中也针对PPP 项目泛化、变相举债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要求在项目发起阶段强调了采取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防止项目泛化;要求政府不得约定社会资本方的最低收益以及由政府为合作项目融资提供担保;对涉及政府付费、政府提供补助补偿等财政支出事项的项目,明确指出需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章富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最新的意见稿中,要求合作项目的设施、土地使用权、项目收益权和融资款项不得用于实施合作项目以外的用途,禁止以上述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防止出现不可预测的风险导致危及项目本身,是把金融资产的安全放到了第一位。”而从实际操作的观点来看,唐章富更关注资金来源问题,项目成本核算,税收问题,项目完成以后的项目收益权由谁来进行掌控或如何掌控。
三类企业受益
而对于市场的影响,包括招商证券、广发证券、新时代证券等均看好意见稿对PPP立法的推进,认为其保证了多方的权益,解决社会资本进入的后顾之忧,将加速项目落地,以园林、参与PPP较多的央企地方国企、设计企业受益最大。
“前段时间,因为受到利率上行及87号文的影响,市场对PPP板块前景或有疑虑,股价出现一定的调整,随着宏观方面由于政府财政收支缺口加大,财政实力有限,PPP模式将是必然选择,随着条例的出台对PPP立法工作的实质性推进,以及相关条例对行业发展的利好推动,板块或将迎来新一轮的上涨。” 新时代证券分析师王小勇对此表示。
招商证券表示,园林公司PPP项目多,订单占比大,业绩弹性大;其次是央企及地方国企,PPP项目多,单体金额大,项目加速,业绩贡献增加;最后是设计企业,PPP项目要求更加规范,对于全生命周期更加看重,前端的勘察、咨询、设计阶段重视程度提升。
7月24日,包括博天环境(603603.SH)、先河环保(300137.SZ)、东方园林(002310.SZ)、中设股份(002883.SZ)等PPP业务较多的上市公司均收获较大涨幅。
中国天楹(000035.SZ)也回应表示,通知的出台对公司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公司将积极组织学习通知的精神与要求,为更好的拓展国内环保市场业务提供帮助。
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