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了实现我国海洋经济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关于《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开版)》(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拓展,综合实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更趋合理,海洋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取得重大成果,海洋经济调控与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海洋发展新格局。
同时,在推进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要促进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提高海洋服务业规模和水平,促进海洋产业集群发展,提升海洋产业标准化水平,增强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
涉海金融服务业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体系。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支持海洋经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海洋经济金融业务,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为海洋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发展以海域使用权、海产品仓单等为抵(质)押担保的涉海融资产品。引进培育并规范发展若干涉海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航运保险业务,探索开展海洋环境责任险。壮大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融资租赁,探索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节能环保等新兴融资租赁市场。
海洋油气业方面,《规划》指出要建立油气开发用海协调机制,继续推进近海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深远海油气勘探开发,推进海洋油气资源开发与服务等综合性保障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海上稠油、低渗等难动用油气储量开发的支持力度。到2020年,新增探明海洋油气地质储量较快增长,海洋油气产量稳步增长。积极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深远海油气合作开发。加强沿海LNG接卸能力建设,提高周转调配能力。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参股等形式,参与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
转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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