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印发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孟凡君    时间:2017-04-26





  为提高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设计节能水平,促进节能技术进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征求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代替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


  其中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一是适时补充完善各工序节能降耗工艺、技术、装备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核定各工序能耗的计算范围,补充修订各工序能耗计算公式、能耗指标及余热回收数量等内容。二是增加原料场、总图运输、高炉汽动鼓风、RH(电工钢)精炼、CPE顶管机组等工序能耗指标;细化电炉冶炼工序能耗指标、冷轧产品能耗指标。三是取消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下的各工序能耗指标。适时调整电力当量值折标系数下各能源介质的折算系数。四是增加钢铁联合企业综合能耗计算公式。


  据悉,该函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共同修订而成,适用于钢铁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钢铁企业的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的节能设计以及钢铁企业能源规划等。(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转自: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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