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财政筑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屏障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7-17





  近期,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两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


  “财政资金对于巩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成果,进一步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精细化、可持续化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两项资金对于当前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中的关键问题、具体领域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对于资金的使用方向、用途以及实现的目标都有要求,有助于保障相关资金真正起到效果、落到实处。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国家公园、其他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由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共同管理。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预算分解下达、组织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主要用途为:国家公园支出用于国家公园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创建和运行管理、协调发展、保护科研和科普宣教、国际合作和社会参与;其他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的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等。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国土绿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途包括:国土绿化支出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油茶发展以及其他国土绿化等;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生产救灾等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普查),以及林木良种培育和草种繁育、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等。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法分配。采取因素法分配的由国家林草局会同财政部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对相关改革或试点,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等可以定额补助。采取项目法分配的由财政部、国家林草局通过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具体项目。


  在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上,办法均提到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提质增效就要把绩效管理落实到制度建设层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表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从绩效目标设定到评价结果,确保资金依规有效使用。通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可以让资金真正落到促进绿色发展上,确保绩效目标聚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方面,避免资金浪费。同时,全过程绩效管理可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全过程绩效管理讲求绩效,讲求资金的投入产出比,可以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不仅能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还可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记者 苏瑞淇)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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