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获悉,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召开线上研讨会。会上明确提出,将持续完善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
据悉,会议重点介绍了《办法》编制进展,反馈了2023年摸底调研相关情况,相关地区介绍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与会人员围绕加强管理制度衔接、强化部门协同监管、鼓励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以及完善标准体系等进行交流。
有机构发布的预测数据显示,到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退役量将达到82万吨;到2028年,将超过260万吨,届时动力电池“退役潮”或将到来,在2030年前后,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市场规模或将达到千亿元。同时,由于近年来回收渠道不够规范,导致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正规企业回收的比例仅为20%至30%。
基于这一庞大市场规模和行业发展现状考量,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办法》,并于2023年12月15日正式公开征求全社会意见。
从公开内容看,《办法》涵盖了研发、设计、生产及运营要求,报废移交要求,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要求,信息溯源要求等方面内容。《办法》拟明确,原则上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装机的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电池生产企业承担直接销售至市场的动力电池回收责任,梯次利用企业承担生产的梯次利用产品回收责任;电池租赁运营机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服务网点、回收经营者、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他产生废旧动力电池的单位应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同时,《办法》拟提出支持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制修订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国家、行业标准,完善标准体系,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推动《办法》出台的同时,将结合前期调研情况,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并在修订工作完成后,继续开展规范条件企业遴选,以骨干企业培育带动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水平,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记者 张文礼)
转自:中国质量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