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国家标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旨在贯彻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到2025年,商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目标的重要措施,在制定过程中,一是重点研究了我国与欧盟、美国、日本等的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差距,保障我国节能水平达到国际领先;二是充分考虑我国轻型商用车行业的节能技术潜力和成本,避免技术限制或成本过高对企业造成较大影响;三是基于下一阶段标准配套的测试方法标准更新和测试工况调整,分析了工况切换对燃料消耗量的影响;四是对标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研究引入企业平均管理方式的可行性,综合上述4个方面因素,确定相关节能目标、限值和指标要求。
为逐步解决现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领域强制性标准存在的内容交叉、重复,技术内容不健全等主要问题,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对《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和《运油车辆和加油车辆安全技术条件》3项强制性标准进行整合,将现有的关于结构、性能、安全装置及特殊设备等要求进行整合完善,同时补充特定类型车辆的技术要求。标准既立足于汽车及零部件行业技术发展实际,又充分研究未来发展趋势,同时积极采用国外相关技术标准,最大程度上对标国外先进技术,提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术语和定义、车辆分类、通用要求和专项要求等,旨在显著提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水平。标准结合国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底盘、专用装置和安全附件等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和新技术投入使用成本,以及检测机构的能力,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要求,确保相关要求在标准出台后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据悉,两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8日。(记者 张文礼)
转自: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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