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挂牌以来的“1号令”——《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经修订后发布,将于8月11日起施行。
作为支持服务汽车产业链条的专业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从无到有、不断成长,为促进我国汽车消费、助力畅通汽车产业链、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修订后发布新《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金融公司监管,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促使其坚守专营专业汽车消费信贷功能定位,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顺应市场变化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专门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内首家专业机构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汽车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25家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规模已达9891.95亿元,总体保持稳定。零售贷款余额为7852.58亿元,同比略降3.51%;库存批发贷款余额为1126.9亿元,同比上升8.73%;融资租赁余额61.5亿元,增幅达29.45%。
伴随着汽车金融公司行业的发展,管理办法先后经历了三版修订。第一版是2003年原银监会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同年还发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版是2008年原银监会发布经过重要修改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三版则是本次修订后发布的。
“原《办法》发布实施后的15年间,国内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市场均已发生深刻变化。”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怀斌表示。截至目前,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14年居世界首位,燃油汽车生产制造与传统汽车强国差距不断缩小,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显著,产业“走出去”已成为发展趋势。
而且,经历连续高增长后,我国城市汽车普及率增速已明显放缓,汽车消费市场逐步成熟,消费者更加重视汽车保养、售后等全周期金融服务。
“从行业增长趋势来看,汽车行业的价值链正在被重塑,汽车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需要有力的金融支持。”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面,汽车销售不再只是一次性的产品销售,而已逐渐转变为持续性的汽车生态圈服务,汽车售后和衍生消费将成为主要的利润增长点和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零售客户对于融资的需求,也已从单一的购车融资向售后、衍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扩展。另一方面,随着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深入,以及共享服务兴起,新的生产方式和服务方式将引入更多参与方加入汽车产业链之中,成为汽车产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成员,如共享汽车运营方、售后配件生产和服务方、智能终端设备提供方、保险机构、售后维修机构等,都将带来新的融资需求。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汽车金融公司在汽车金融市场中的地位日趋稳固,汽车金融也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叶怀斌告诉记者,据管理咨询公司罗兰贝格估算,2022年,国内汽车金融市场中汽车金融公司所占份额约为41%,与商业银行汽车金融业务份额42%基本持平,此外还有融资租赁公司约占17%。
数据还显示,2022年中国新车市场金融渗透率已达58%,较5年前提升20个百分点;二手车市场的金融渗透率为38%,较5年前提升13个百分点。“面对行业发生的深刻变化,此次新规实施有利于推动汽车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支持和扩大汽车消费,提升中国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叶怀斌说。
加强规范监管
从内容上看,新《办法》主要是在以风险为本加强监管、适应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需求、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以及贯彻落实对外开放政策等四个方面作出了修订。“修订重点在于加强了风险防控和公司治理。”叶怀斌认为。
为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聚焦主业,新规取消了股权投资业务。对出资人提出更高要求,强化股东对汽车金融公司的支持力度,适当扩大股东存款范围,同时取消定期存款期限的规定。增加了风险管理要求,增设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现场检查、延伸调查和三方会谈等规定。
出资人门槛也在本次修订中大幅提高。比如,规定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非银行企业法人,其中主要出资人须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整车销售企业已不在主要出资人之列。”陕西安德信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胡武斌告诉记者。
此外,对非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也作出了详细要求。比如,要求非金融机构作为控股股东的话,需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同时,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中至少应当有1名具备5年以上丰富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或为汽车金融公司引进合格的专业管理团队,其中至少包括1名有丰富汽车金融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1名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对出资人实力和营业领域要求明显严于修订前,体现了风险审慎的监管态度,有利于汽车金融公司自身稳健发展,也有利于其真正发挥支持汽车实业的作用。”胡武斌认为。
新《办法》还新增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要求,重点规定了股权管理、“三会一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外部审计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加强具有汽车金融公司特色的公司治理建设。
“本次修订的亮点之一就是突出风险为本,将防范金融风险放在首位,引领汽车金融公司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审慎经营和风险为本是汽车金融公司能够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石,这两个章节的监管要求为行业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坚实保障,公司将全力支持和坚决落实。”
未来空间广阔
“以前贷款买车,只能用来买车;今后,如果还想给爱车后续加装配置,比如车衣贴膜、导航设备、行车记录仪等,也将能从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置办。这样我们把车和周边一些设备全办下来的资金门槛又能降低了。”最近正在看车的北京市民小李,听到4S店销售人员的最新介绍后高兴地说。
本次修订最受业内关注的亮点,还在于对汽车金融公司打开了经营范围、展业地域、融资渠道等的新空间,将更好地拉动汽车市场消费,支持汽车产业“走出去”,并将提高汽车金融公司流动性管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前述《报告》显示,汽车金融公司从零售端和供应链端两端发力,已为激发消费新动能、支持中小微经销商发挥了有效作用。截至去年末,全国25家汽车金融公司零售贷款车辆655.44万辆,其中新车贷款车辆为600.91万辆,占去年我国汽车销量的22.37%;经销商批发贷款车辆363.48万辆,占去年我国汽车产量的13.45%。其中,新能源汽车贷款115.88万辆,累计发放贷款金额986.03亿元,同比大增90.68%。
为了适应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此次修订进一步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允许向汽车售后服务商提供库存采购、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时规定回租业务必须基于车辆真实贸易背景。
“中国汽车产业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围绕新阶段的市场格局变化和增长动能转换,调整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很有必要。包括加强对汽车售后市场的金融支持、增加售后服务商的金融服务类型等,从多维度加大了对当前和未来汽车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融易学产业租赁人才研究中心智库专家曾晓伟分析认为,此次扩大业务范围对于促进汽车消费将产生积极作用,“比如,附加品融资业务有望支持消费者未来对于更新新能源汽车电池的融资需求。长远来看,还有可能在新能源车周边催生‘电池银行’的新业态,为便利新能源车消费者和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想象空间,助力绿色发展”。
此外,汽车金融公司还将获准设立境外子公司,为民族品牌汽车开拓海外市场提供金融服务,支持我国汽车产业“走出去”。为落实对外开放政策要求,非金融机构出资人关于资产规模的限制条件也被取消。“这有利于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为打造中国汽车产业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奠定良好基础。”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关负责人表示。
从汽车金融公司如何更好发挥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来说,可靠的、低成本的钱从哪里来,是最根本的要素之一。当前,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已从单一的银行借款和资本金注入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延伸。2020年至2022年,共有6家汽车金融公司完成增资,其中1家在2022年完成增资。2022年共有17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44单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达2166.80亿元;2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3单金融债券,总发行规模为70亿元。此外,多家汽车金融公司积极尝试应用绿色融资工具,2022年共有4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7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达222.40亿元;1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
未来,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还将进一步拓宽,有利于提高其流动性水平和运营效率,降低负债成本,从而降低企业和个人客户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数据显示,目前汽车金融公司行业各项监管和管理指标均保持良好。截至2022年末,行业平均流动性比率达227.84%;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为23.31%,比上年末增加1.52个百分点;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为0.71%,虽受新冠疫情影响较2021年上升0.13个百分点,但仍处于比较稳健的水平。(记者 贺浪莎、杨然)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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