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围绕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10条举措。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今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在一季度汽车产销同比下滑的情况下,二季度汽车产销明显恢复。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复苏态势稳中向好,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表现亮眼,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我们针对大量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这次努力提出一些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说。
其中,在优化限购管理的政策方面,常铁威表示,今年以来,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结合实际,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的进度,更好满足居民的汽车购买和出行需求。
在推动车辆的合理更新方面,常铁威说,车辆合理报废换新蕴藏着巨大需求,例如乘用车从国三标准向国四标准切换在全国推广已经十年,相关车辆都已经进入集中报废期,目前很多地方也都用“真金白银”鼓励车辆报废换新。同时,二手车的交易市场潜力大,但居民的顾虑也不少、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待提升。
“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要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以此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二手车的交易信心。”常铁威说,文件还部署了对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的进一步督促落实,着力打破“玻璃门”“隐形门槛”等现象。
同时,《若干措施》着力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优化使用环境。例如,为解决居民广泛存在的“安桩难”问题,《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运营商经营成本。另外,当前农村充换电设施增加引发对局部配电网能力的担忧,为此提出进一步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的要求,避免集中充电造成的局部电压波动。
此外,《若干措施》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支持适宜地区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能有所提高。考虑到换电模式需要较强规模效应,确有一定特殊优势,要求公共领域可以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的试点,但也要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记者 汪子旭)
转自:经济参考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