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该标准是我国首个明确规定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4年起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工作。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有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115家。
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制定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规范”。研究制定《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部署,是完善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结合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实际,在充分借鉴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形成。该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管理职责、运营管理、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资源保障、评价与改进等8章,适用于商品交易市场活动的相关方,包括建立并持续完善商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市场经营管理者,为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提供咨询的服务机构,针对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供评测的第三方机构。
《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第4章“管理职责”明确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责任,包括最高管理者、要求商户作出承诺、知识产权保护方针、知识产权保护目标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5方面内容。
第5章“运营管理”对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市场准入、商品采购及销售管理、知识产权诚信管理等4方面内容。明确商户入驻环节、商户在商品采购及销售环节的具体要求,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制定知识产权诚信制度。
《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第6章“知识产权侵权处理”包括侵权通知发出、侵权通知受理与处置、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4方面内容,规范侵权通知发出的流程、渠道和要求,明确侵权通知处置及结论处理措施,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
《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第7章“资源保障”明确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应提供相关配套的资源,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实施,包括总体要求、组织保障。
第8章“评价与改进”包括概述、内部评审、改进与提高等3方面内容。明确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者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制度,定期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自我评估,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着重评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实体内容重点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主体责任和义务,既兼顾实体市场与电商平台等不同类型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又积极回应全球治理体系的复杂变化对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将对我国市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央地协同力度,积极引导各市场主体贯彻实施此标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一步改善,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记者李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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