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监管目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
《监管目录》中对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主产区进行了详细介绍,涉及14类247种产品,包括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电压力锅、洗碗机、插头插座、蓄电池等电器及电器附件;壁纸、办公椅、木质家具、淋浴房玻璃等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彩色电视机、有源音箱、液晶显示器、防伪标识等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骑行安全类头盔、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汽车轮胎等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儿童游泳圈、玩具、儿童家具、儿童厨具等儿童用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食品用玻璃瓶罐、餐具洗涤剂、一次性竹木筷等食品相关产品;鞋靴、蚕丝被、羽绒制品、毛巾等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家用燃气灶、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等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地面防滑剂、老人鞋、老视成镜等老年人用品;旅行箱包(包括背提包)、贵金属首饰及制品、眼镜类产品及其零部件、牙刷等日用杂品;运动头盔、健身器材、碎纸机、电动滑板车等文教体育用品;家居清洁剂、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等日用化学制品及卫生用品;工业机器人、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安全玻璃等工业生产资料;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通知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推动目录实施,坚持系统观念,结合本地区中心工作、产业发展状况、质量安全形势、监管资源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充分研判和论证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进一步提高目录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动态评估,实施科学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监管实践和形势变化,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强化依据标准监管,科学采取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专项整治、认证认可、缺陷召回等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际协同、区域协作,进一步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辛 文)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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