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稳经济稳增长方面有哪些有力举措?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带你看。祝新的一年,大展宏“兔”!
退、减、缓税费!为企业减负担
2022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截至12月15日,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万亿元。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扩大留抵退税实施范围,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13个特定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
● 2022年第四季度,对现行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统一提高扣除比例到100%,鼓励改造和更新设备。
● 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加计扣除。
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
●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涉及缓税4400亿元。
缓缴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22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 自2022年7月起,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 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情况进一步扩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到期后,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
● 2022年底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
● 2022年第四季度,缓缴耕地开垦费、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模530多亿元。鼓励各地对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缓缴。
● 2022年第四季度,缓缴各类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规模约630亿元。
加大贷款等融资支持,助企业渡难关
财政金融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
● 在向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新增8000亿元信贷额度、新设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的基础上,追加3000亿元以上金融工具额度,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大规模。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将老旧小区改造、省级高速公路等纳入支持领域。
● 2022年截至11月末,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万亿元,支持近3万个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提前下达2023年专项债部分限额。
● 对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申请贴息截至2022年底。
● 对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2022年第四季度更新改造设备,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以不高于3.2%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对商业银行予以专项再贷款支持。专项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以上,尽量满足实际需求,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 继续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进一步倾斜信贷资源。
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 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2022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倾斜,并适当放宽延期期限。
●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 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累计办理了贷款延期570亿元。
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
● 2022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并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
● 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下达30亿元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
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企业纾困稳岗
阶段性减免房租
● 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 通过转租、分租形式出租房屋的,要确保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
● 对养老托育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至2022年底。
● 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尽其所能拿出场地免费供给初创企业。
降低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指导地方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
● 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积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减免用云、用平台的费用。
● 2022年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将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标准降低20%。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 2022年,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可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大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可根据情况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
● 实施留工培训补助地区,由失业保险金结余备付24个月放宽到18个月。
●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将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
● 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
●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从2021年的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保能源、保畅通,为企业提供支撑
确保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 2022年,生产原煤45.0亿吨,同比增长9.0%;生产原油20467万吨,同比增长2.9%;生产天然气21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4%。
● 2022年,发电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
● 在前期向中央发电企业拨付可再生能源补贴500亿元、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200亿元基础上,再拨付500亿元补贴资金、注资100亿元。
● 支持中央发电企业等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
● 指导有关单位制订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严禁发生非不可抗力拉闸限电。
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 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左右,择优支持全国性重点枢纽城市,提升枢纽的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
● 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不间断协调,保障主干道和微循环畅通,保障港口、站场等集疏运正常运行,及时打通堵点,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进出口通畅。
● 安排63.6亿元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安排约50亿元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 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再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
转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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