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平台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为支持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落地,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平台的相关业务开展。
日前证监会发布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证监会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建设并运营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信息平台(下称基金行业平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这是《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以来,首个金融行业平台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曾明确,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而基金行业平台是金融行业平台之一,通过《意见稿》或也能看到其他金融行业平台的运行及管理方式。
“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投资人等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参与主体开展基金行业平台相关业务,适用该办法。”《意见稿》显示。
个人需开立基金行业平台账户
《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同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而《意见稿》明确,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前,应通过已接入基金行业平台的基金销售机构或其他该公司认可的机构,向基金行业平台申请开立平台账户。这意味着投资人投资符合个人养老金规定的基金产品前需要开立的账户再增加一个。
基金行业平台账户有何用?《意见稿》显示,基金行业平台根据投资人申请,为投资人开立唯一的平台账户,作为记录其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情况的载体,并记录平台账户与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间的关联关系。
同时,投资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或其他该公司认可的机构向本公司申请更新相关信息。
此前,证监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也显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根据投资人申请提供相关账户服务,并符合法律法规和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要求。账户服务包括可以为投资人办理个人养老金基金专用交易账户,记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信息。
相关银行、基金销售机构需申请接入
《意见稿》规定,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投资人等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参与主体开展基金行业平台相关业务,适用该办法。
事实上,按照证监会的征求意见稿,除《意见稿》直接指明的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外,基金销售机构大部分也与商业银行有关。
商业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等需要做些什么?《意见稿》规定,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参与主体在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前,应向该公司申请接入基金行业平台,成为平台参与机构。
平台参与机构发生不再具备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资格等情形的,应及时向该公司申请暂停基金行业平台相关业务权限或退出基金行业平台。
同时,平台参与机构通过基金行业平台开展业务,应严格遵守该公司制定的相关数据接口等技术规范要求。对于未按照相关要求报送的数据,该公司有权不予处理。
《意见》规定,基金行业平台应向人社信息平台报送平台参与机构信息、平台注册基金的产品信息、投资运作数据等监管与统计数据,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运行情况。为此,《意见稿》也明确,基金行业平台基于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平台还需参与机构报送、流转的数据,向人社信息平台报送平台参与机构信息、平台注册基金的产品信息、投资运作数据等监管与统计数据,向证监会报送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运行情况。(记者李愿)
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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