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求证获悉,《“十四五”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稍早前已下发。
《方案》明确,在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基础上,国家将预留部分指标,对国家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在能耗双控考核中对单列项目能耗量实行扣减。
《方案》指出,单列项目包括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国家安全的重大项目(含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项目),有利于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大产业项目,有利于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项目等六大类。在符合类型要求的基础上,项目须在“十四五”期间可以投产或达产,同时须纳入国家同意或批准的规划和政策文件,或国家批准的位于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的重大新建煤矿项目等。项目能效、环保指标要达到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并符合国家和地方产能置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
按照《方案》,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对特大型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窗口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拟纳入单列的项目情况开展评估,重点是政策程序合规、项目投产达产时间、 能效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同时对项目逐一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节能监察或国家抽查中发现,存在未批先建等违规建设、能效和环保水平未达到承诺要求、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和环评批复要求、违法违规用能、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核算能耗量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项目,依法从严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 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能耗单列指标将收回。
转自: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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