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规划》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是什么?
2016年,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制定了《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成为首个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行业规划,明确了中医药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重点任务,为行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指导性文件。
《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中医药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积极进展,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医药合作实现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交流与融合。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中医药积极参与国际抗疫,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中医药服务人类卫生健康潜能尚需深挖,中医药健康产业国内国际循环有待畅通,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层次亟需提高,中医药国际教育整体水平仍需提升,中医药促进民心相通能力有待加强。
当前,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全面提升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质量与水平,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形成了《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2021-2025年)》)。
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是推进健康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卫生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平台。《规划(2021-2025年)》的印发实施,有利于更好地解决中医药“走出去”面临的问题,更利于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地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推动中医药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的工作合力。
2.《规划》的编制包括哪些阶段?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规划》的制定工作,两部门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并推动将制定规划纳入2021年印发的《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1〕3号)文件中。
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工作主要分为3个阶段,一是深入开展前期研究。多次组织专题会商,赴有关地区和机构调研,并对各省市执行《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情况进行函调,系统总结实施情况,为制定《规划(2021-2025年)》提供详实本底资料。二是有机衔接相关规划。《规划(2021-2025年)》编制过程中,紧密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关文件和中医药行业规划的相关要求。三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多次召开专题论证会议、函电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部分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行业内外机构意见。
3.《规划》的编制的有哪些总体考虑和特点?
《规划(2021-2025年)》定位为中医药行业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握新冠肺炎疫情下及后疫情时代国际形势变化大趋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力量的纲领性文件,属于国家级的专项规划。
规划注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注重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协同协作,在推动中医药“走出去”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规划(2021-2025年)》中专栏的设置有如下特点,一是充分考虑前期工作延续性,在政府合作、医疗、科研、贸易、产业、区域国际合作、教育等七个方面设置相关建设专栏,提出具体计划;二是体现了推动中医药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最新要求,强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民众,突出中医药特色,提升中医药海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合作效益,提倡引进先进技术与经验;三是体现行业发展最新需求,提出进一步探索成立中外友好中医医院、推进中医药参与中外产业园建设、加强中医药领域重大装备研发、加强中医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等对外交流与合作新模式和新需求。
4.2021年-2025年,中医药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规划(2021-2025年)》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十四五”时期,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建设30个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打造10个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品牌项目,建设50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一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加强中药类产品海外注册服务平台建设,组派中医援外医疗队,鼓励社会力量采用市场化方式探索建设中外友好中医医院。到2025年,中医药政府间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文化传播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水平不断增强,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明显成效。
《规划(2021-2025年)》同时确立了中长期发展目标,体现了规划的前瞻性。提出展望2035年,中医药融入更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流医学体系,在国际传统医学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在卫生健康、经济、科技、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多元价值充分发挥,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格局基本形成。
5.《规划》明确了哪些方面的重点任务?
《规划》站在新发展阶段起点上,围绕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多元价值优势,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从政府合作、医疗、科研、贸易、产业、区域国际合作、教育、文化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任务,并设置了七个专栏。一是聚焦政府间和国际组织框架下合作,深化全球卫生治理,着力构建传统医学合作伙伴关系。二是聚焦国际抗疫合作,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平台,深化医疗卫生合作,着力增加优质中医药服务供给。三是聚焦科技交流、科研平台建设与重大装备研发,深化科技创新合作,着力塑造中医药发展新优势。四是聚焦扩大中药类产品贸易,做大做强中医药服务贸易,扩大中医药国际市场准入,深化国际贸易合作,着力培育中医药发展新优势。五是聚焦提升企业“走出去”水平,建设中外合作产业园,加强中药材产业合作,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深化健康产业合作,扩大中医药产业规模。六是聚焦与区域战略协同对接,发挥各类开放平台作用,深化区域国际合作,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七是聚焦国际学历教育与培训合作,加强中医药国际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际教育水平。八是聚焦国际传播,打造亮点品牌,深化文化交流合作,着力增强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6.《规划》在保障措施方面有什么重大举措?
《规划》在组织领导、支撑保障和环境建设三个方面对中医药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中医药部际联席会议指导下,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并督促检查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重大事项,同时要求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工作纳入当地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支撑保障。包括指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探索设立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支持保险公司将优质海外中医药服务纳入出境人员医疗保险等多项金融、保险领域政策;三是强化环境建设。包括及时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积极成效,改善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工作管理及专业人员相关待遇,支持我国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为中医药海外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等。
转自:中医药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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